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按照校党委安排,6月13日下午,机关党委统战部国内交流合作部联合党支部、基本建设部党支部、工会党支部联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三个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
本次集中学习采取党员干部领学形式开展,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统战部国内交流合作部联合党支部书记刘国东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基本建设部党支部书记原彦飞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工会党支部书记张清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